现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切实做好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工商明电201117号)转发给你们。各地要针对“两节”的特点,认真贯彻落实总局通知和《黑龙江省工商局关于转发卫生厅<关于加强节日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黑工商发〔2011255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加大重点区域、重点品种巡查检测力度,深入排查治理流通环节食品安全隐患,确保节日期间食品消费安全。各市、地工商局,省垦区工商局、绥芬河市、抚远县工商局务于2012118日前、129日前分两次将“两节”食品市场监管情况统计表报送省工商局食品监督管理处。
发送范围: 各市、地工商行政管理局,省垦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绥芬河市、抚远县工商行政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