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地)、绥芬河市、抚远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核对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品种情况的通知》(食药监注函〔2013〕53号)的要求,配合做好《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2年版)实施工作,请通知辖区内企业统计核对本企业的基本药物情况,并把数据统计结果(含电子版)于2013年4月25日16时前报送省局。 联 系 人:王东欣 联系电话:0451-88313113
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