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新修订《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检查工作,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的通知》(食药监药化监〔2014〕20号)有关要求,省局制定《黑龙江省药品经营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评定标准(试行)》,指导药品批发企业和零售(连锁)企业检查工作,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研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于2014年3月28日前反馈省局,逾期不反馈,则视为同意。
联 系 人:何庆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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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黑龙江省药品批发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检查评定标准(征求意见稿)》
2. 黑龙江省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检查评
定标准(征求意见稿)》
附件1、附件2请登陆省局网站(www.hljda.gov.net)查询
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一四年三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