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地)、绥芬河市、抚远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加强广告监督管理,严厉打击违法发布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广告的行为,规范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广告发布秩序,依据《药品管理法》、《广告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发布标准》和《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201411月,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辖区内部分媒体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的广告发布情况进行了检查,依法将违法情节严重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移送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

其中,违法情节严重、违法发布广告频次高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主要有:

一、伊春金北药制药有限公司的药品三宝胶囊,该药品广告中引用患者的名义宣传产品功效,含有利用患者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的行为,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二、西双版纳版纳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的药品“肾茶袋泡茶”,其功能主治为清热解毒,利水通淋。用于膀胱湿热所致的尿急、尿热。广告中宣称“只要每天喝上两杯,保证你多年的前列腺病、久治不愈的男性病康复。”该药品广告宣传超出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内容,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的内容,该药品广告中还引用患者的名义宣传产品功效,含有利用患者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的行为,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现将《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公告汇总表(2014年第12期)》印发给你们,请加强对汇总表中涉及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发布行为的监督检查。

《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汇总表》内容请登陆省局网站查阅。

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120

  附件:2014年11月份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公告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