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地)、绥芬河市、抚远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农垦总局工商局、卫生局、省森工总局卫生局,亚布力管委会市场监管局:
为贯彻落实《黑龙江省食品经营许可(销售类)审查细则》、《黑龙江省食品经营许可(餐饮类)审查细则》,确保我省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启用《食品经营许可证》,省局决定于12月中下旬举办5期全省食品经营许可业务人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训人员
各市(地)、县(市、区)局、农垦总局各管理局、森工总局各林管局分管食品经营许可的负责人及食品经营许可相关工作人员。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
第一期:牡丹江、佳木斯、鸡西、双鸭山、鹤岗市参训人员请于2015年12月17日下午报到,18日培训,19日上午离会。地点:哈尔滨蓝天宾馆(哈市南岗区中山路169号)。
第二、三期:哈尔滨、齐齐哈尔、大庆、伊春、七台河、绥化、黑河、大兴安岭参训人员请于2015年12月19日下午报到,20日培训,21日上午离会。地点:哈尔滨蓝天宾馆(哈市南岗区中山路169号)。
第四期:农垦总局工商局、森工总局卫生局、亚布力管委会市场监管局参训人员请于2015年12月21日下午报到,22日培训,23日上午离会。地点:哈尔滨蓝天宾馆(哈市南岗区中山路169号)。
第五期:农垦总局卫生局参训人员请于2015年12月22日下午报到,23日培训,24日上午12时前离会。地点:农垦交通培训中心(哈市香坊区三辅街45号)
三、培训内容
(一)《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二)《黑龙江省食品经营许可(销售类)审查细则(试行)》;
(三)《黑龙江省食品经营许可(餐饮类)审查细则(试行)》;
(四)食品经营许可管理信息系统。
四、有关要求
(一)此次培训共分为5期,请各有关单位严格按照期次组织人员参加培训,并妥善安排好参训人员工作,培训期间不允许请假。
(二)参训人员培训期间培训费、食宿费由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干部学校统一安排,往返交通费自理,工作单位在哈市市区的人员不予安排住宿。
(三)因参加培训人员集中且多处于同一培训场地,受接待食宿能力限制,参训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间报到和离会。
(四)请参训人员将报名回执于12月15日11时前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干部学校(邮箱:27340118@qq.com,传真:0451-84822499)。
省局联系人:
乔朝晖,电话:0451-82610871,手机:13945051103;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干部学校联系人及电话:
第一期、第四期、第五期:
联系人:殷江,电话:0451-84627473,手机:18545149039;
第二期、第三期:
联系人:刘会佳、吴晨光,电话:0451-84822499;
手
机:18646075596,13936461624。
附件:
报名回执单.doc
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