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地)、绥芬河市、抚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省局机关有关处室、有关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新修订食品安全法的贯彻实施工作,加强对基层监管执法的研究指导,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要求,请你局汇总梳理本行政区域尤其是基层监管部门有关实施新修订食品安全法及配套法规、规章、司法解释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典型案例,研究提出相关处理建议,并请于2016年11月15日前反馈省局法制处。
  联系人:于笑春、刘新春
  电话:0451-88313069、88313118
  邮箱:liuxinchun@hljfda.gov.cn
  传真:0451-88337419
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