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地)环境保护局,省直管试点市环境保护局:
为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相关要求,强化公众监督,推动地方政府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在开展城市空气质量客观状况排名的基础上,按照客观、公平的原则,环境保护部制定了《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变化程度排名方案》。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厅
2017年2月28日
http://gkml.dbw.cn/UploadFiles/file/20170320/20170320141538_1494.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