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1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通告了我省大庆乳品厂有限责任公司食品安全生产规范体系检查主要问题。现将整改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于2017年3月28日-31日对我省大庆乳品厂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现场食品安全生产规范体系检查,该企业在国家体系检查结束后即主动停产并按照专家反馈的意见进行了整改。
  2017年5月3日-5日,我局已对该企业进行了换发许可证现场审查的同时对国家食品安全生产体系检查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验收,问题整改已基本完成,符合细则要求,已核发许可证。
  大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萨区监管所针对企业未办理变更手续问题,已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庆萨市场高新改字〔2017〕031702号),并监督企业立即办理变更手续,在未办理完相关手续前,严禁生产相关产品。
  特此公告。

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