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环境保护厅:

贵厅《关于江苏瑞科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固体废物跨省转移事宜征求意见的函》(苏环固函〔2017〕2298号)、《关于连云港银洁化工有限公司固体废物跨省转移事宜征求意见的函》(苏环固函〔2017〕2336号)、《关于滨海新东方医化有限公司固体废物跨省转移事宜征求意见的函》(苏环固函〔2017〕2391号)、《关于江苏健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固体废物跨省转移事宜征求意见的函》(苏环固函〔2017〕2392号)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鉴于黑龙江云水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将于2017年12月份对设备总体维护大修,焚烧、物化车间停止运行一个月,我厅不同意江苏瑞科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等四家企业转移危险废物至黑龙江云水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进行处置利用。

 

 

 

      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厅

     2017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