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局按照有关程序对包头兰博万达齿科技术有限公司等两家企业新申请《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事项进行审查、审核、研究,同意核发《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现予以公告。
特此公告。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申请《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企业信息目录
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申请《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企业信息目录.docx
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