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农牧业局,独立农牧场管理局、渔业主管局,厅机关有关处室局、厅属有关单位、有关检测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张德江委员长在我区开展《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时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强农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决策部署,经研究,决定召开贯彻《食品安全法》加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座谈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会议时间
5月19日全天报到,20日上午9:00开会,下午返程。
二、 会议地点
会议地点:农牧业厅15楼会议室。
住宿及报到地点: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东街与展东路十字路口嘉隆曼福特酒店(农牧业厅西200米左右)。
三、参会人员
1.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农牧业局局长、分管局长、监管科长、安全中心主任,独立农牧场、渔业管理局有关负责人。
2.有关厅领导,厅有关处室局、有关单位负责人。
3.自治区各检测机构负责人,承担自治区检测任务的盟市、旗县检测机构负责人。
4.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分管副县长,自治区监管示范县农牧业局局长。
四、会议内容
1.呼和浩特市、巴彦淖尔市、乌兰察布市、通辽市做大会发言。
2.自治区农牧业厅与各盟市农牧业局主要负责人签订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状。
3.许燕辉副厅长通报有关情况。
4.郭健厅长讲话。
五、相关要求
1.盟市发言重点围绕下一步做好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安排部署和打算,时间控制在8分钟内,并于5月18日前将发言稿提交厅监管局。
2.请各参会单位于5月17日(星期二)前,将参会人员回执反馈至厅办公室。
3.请各参会单位提早做好工作安排,保证主要负责同志按时参加会议。
联 系 人:张学峰
联系电话:0471-6652060 6652129(传真)
邮 箱:750767945@qq.com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办公室
2016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