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卫生计生委,委直属各有关单位,医科大学各附属医院:

  为及时、有效组织开展重污染天气卫生应急工作,自治区卫生计生委组织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重污染天气卫生应急预案(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6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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