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卫生计生委,委直属各有关单位,医科大学各附属医院:
为及时、有效组织开展重污染天气卫生应急工作,自治区卫生计生委组织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重污染天气卫生应急预案(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6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