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现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发布防晒化妆品防晒效果标示管理要求的公告》(2016年第107号)转发给你们,请按要求贯彻落实,并通知辖区内化妆品生产、销售单位遵照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