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和开办药品经营企业的有关规定,我局对北京同仁堂内蒙古中药材发展有限公司、内蒙古腾义堂药业有限公司申请开办药品批发企业、巴彦淖尔市惠丰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申请开办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组织了现场检查验收,并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对上述3家企业予以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名单附后)。
请你们做好以上药品经营企业的日常监管工作。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在取得《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后,方可受理企业新增门店的申请。
附件: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企业情况表
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4月10日
附件:
(内食药监药化流〔2017〕68号)附件 核发许可证.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