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抽检蔬菜制品51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抽检蔬菜制品51批次,合格样品50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占比1.96%。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万力超市经营的黄花菜,二氧化硫残留量检出值为1g/kg,标准规定为0.2g/kg。检验机构为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

三、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鄂尔多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责令经营企业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追查来源、认真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核查处置情况于2018年2月6日前报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并向社会公布。

四、本次抽检全部检验合格生产企业20家50批次,具体名单见附件。

特此通告。

附件:1.(内食药监通告〔2017〕65号)本次检验项目.doc

2.(内食药监通告〔2017〕65号)附件  食品抽检不合格-20171103-蔬菜制品.xls

3.(内食药监通告〔2017〕65号)附件  食品抽检合格-20171103-蔬菜制品.xls

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