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抽检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00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抽检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00批次,合格样品98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占比2.00%。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

巴彦淖尔市杭锦后旗跃进植物油厂生产的跃进100%胡麻油,苯并[a]芘检出值为54μg/kg,标准规定为10μg/kg。检验机构为内蒙古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巴彦淖尔市五原县绿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思光牌胡麻油(亚麻籽油),苯并[a]芘检出值为28μg/kg,标准规定为10μg/kg。检验机构为内蒙古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三、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巴彦淖尔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责令生产企业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核查处置情况于2017年9月19日前报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并向社会公布。

四、本次抽检全部检验合格生产企业41家98批次,具体名单见附件。

特此通告。

附件:1、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doc

   2、关于不合格指标的说明.docx

   3、食品抽检不合格-20170619-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xls

   4、食品抽检合格-20170619-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xls


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