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6年自治区药品计划抽验实施方案》,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全区生产、流通和使用环节的药品进行了监督抽验和专项抽验。目前,已完成2016年2741批次药品抽验任务,其中合格药品2343批次,不合格药品398批次。

本次公布不合格药品97批次。其中,生产环节检出不合格药品1批次,占比1% ;流通环节检出不合格药品41批次,占比42.3%;使用环节检出不合格药品55批次,占比56.7%。

抽检结果显示,不合格的品种全部为中药材及中药饮片,不合格项目主要集中在性状、二氧化硫残留量、总灰分等项目。主要存在非药品冒充药品、以低价充高价、同类品种混用、非药用部位充药、人为掺假等问题。基本药物、化学药等其他品种药品目前抽验合格率为100%。

    对不合格药品生产企业及经营、使用单位,有关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经依法进行了查处,对问题药品及时采取了控制措施。检验不合格产品涉及的企业和单位要认真分析原因,及时整改到位。今后,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持续深入开展中药材及中药饮片市场的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加强对医疗机构日常巡查和抽验工作力度,监督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单位严格执行药品质量管理制度,规范购进渠道,严把验收审核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特此通告。

附件:抽验不符合标准规定的药品名单.doc

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