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依企业申请,经研究,同意核减兴安盟福星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天成药业有限公司、包头市奇力康医药有限公司、科尔沁左翼后旗康达药行连锁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中药饮片经营范围;察右中旗中安医药有限公司中药材经营范围;赤峰康美药业有限公司化学原料药经营范围,现予以公告。

自公告之日起,上述6家公司不得再开展被核减范围的药品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附件:企业有关信息

 

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2月3日

附件:企业有关信息.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