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等相关规定,依企业申请,我局依法受理、审核,并进行生产条件现场核查,准予为正镶白旗洋丰化工有限公司、宁城县云峰膨润土科技有限公司、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放食品生产许可证。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内食药监公告〔2017〕74号)附件(第6批) .xls
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