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和开办药品经营企业的有关规定,我局对赤峰九州通医药有限公司申请增加中药材经营范围,内蒙古泰一药业有限公司申请增加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经营范围,阿拉善盟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申请解除委托配送关系、增设库房等事项组织了现场检查验收,并经2017年6月21日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上述企业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事项(变更内容见附后)。


附件: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事项企业情况表.doc



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