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和开办药品经营企业的有关规定,我局对内蒙古天和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增加体外诊断试剂(药品)经营范围,对内蒙古国昕医药有限公司增设库房、增加中药饮片、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经营范围,对包头市蒙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变更委托配送企业等申请事项组织了现场检查验收,并经2017年5月4日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对上述企业予以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事项(变更内容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事项企业情况表.doc



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