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医疗机构制剂配制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换发科尔沁右翼前旗额尔格图中心卫生院《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
特此公告。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换发《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信息目录.doc
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