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核了企业的申报材料,并对企业进行了生产条件核查。现批准内蒙古兰太药业有限公司保健食品的食品生产许可申请,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2016年第1批食品生产许可获证生产企业名单
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10月14日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2016年第1批食品生产许可获证生产企业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