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现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修订印发〈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有关事宜的通知》(食药监药化监〔2016〕160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组织监管人员认真学习领会,在现场检查中做好贯彻实施工作,监督我区药品经营企业严格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开展经营活动,保障全区各族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附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修订印发〈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有关事宜的通知》(食药监药化监〔2016〕160号)
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6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