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现将《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灾后评估指导食品生产经营者尽快恢复生产经营的通知》(食药监办食监一〔2016〕135号)转发给你们。 请按照文件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附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灾后评估指导食品生产经营者尽快恢复生产经营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6年9月27日
附件:食药监办食监一135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