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工党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

贵委提出的《关于健全内蒙古自治区药品供应保障机制的提案》(第0222号)收悉。我们认为,贵委调研深入,思考深刻,分析透彻。现对提案内容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1.两次发文督促各盟市明确药品流通管理部门,以利于开展工作。目前,只有3个盟市明确药品流通管理部门;

2.督促各地商务部门加大沟通协调力度,积极动员当地药品批发和零售企业按照商务部《药品流通统计报表制度》要求,按时报送季报和年报信息。目前共有17家典型直报企业和十多家非典型企业按时报送相关信息;

3.在自治区卫计委、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并积极提供相关数据,按照商务部要求,完成了药品流通行业年报报送工作;

4.开展中药材流通追溯体系建设,积极争取商务部支持,在赤峰市建立中药材流通追溯体系;

5.加强调研,积极协调自治区卫计委、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拟定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药品物流发展的意见》,并提请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予以印发。

二、下一步需要做好的工作

1.按照商务部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药品流通行业统计工作等有关要求,做好我区相关工作;

2.督促盟市和有关企业做好我区药品流通直报企业和非典型企业的数据上报工作;

3.积极配合自治区卫计委、食药监管局等相关部门做好药品流通相关工作。

相信通过各地区和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我区药品流通行业面临的问题会逐步加以解决,推动我区药品流通行业健康发展。

感谢贵委对自治区商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2017年6月28

 

签发人:孙炜东

承办人:宋振清

  话:6946025

 

 

送:自治区政协提案办公室、自治区党委督查室、自治区政府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