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环境保护厅:

 贵厅关于江苏澄扬作物科技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固体废物跨省转移事宜征求意见的函(苏环固函〔2017〕37号、86号、133号、159号、197号、234号、272号、316号、339号)收悉。经研究并征求巴彦淖尔市环保局、乌拉特前旗环保局的意见,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巴彦淖尔市静脉产业园高新技术环保有限公司接收贵省江苏澄扬作物科技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的固体废物(转移明细表见附件)。巴彦淖尔市静脉产业园高新技术环保有限公司持有我厅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1508230059,具备处置能力。9家企业的转移时限见附件。

二、请贵厅督促危险废物产生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危险废物在转移过程中的相关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三、我厅委托巴彦淖尔市环保局、乌拉特前旗环保局对巴彦淖尔市静脉产业园高新技术环保有限公司接收、利用、处置危险废物各环节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联系人:朱建清  燕小凤

电  话: 0471-4632074    

传  真: 0471-4632459

 

    附件:9家企业转移情况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