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意苏州诚和医药化学有限公司
等4家企业跨省转移危险废物的复函
贵厅关于苏州诚和医药化学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固体废物跨省转移事宜征求意见的函(苏环固函〔2016〕1827号、2062号,〔2017〕66号、74号)收悉。经研究,并征求通辽市环保局、扎鲁特旗环保局的意见,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苏州诚和医药化学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固体废物转移至我区通辽蒙东固体废弃物处置有限公司(详见附件)。通辽蒙东固体废弃物处置有限公司持有我厅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1505260060,该公司具备处置能力。转移时限详见附件。
二、请贵厅督促危险废物产生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危险废物在转移过程中的相关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三、我厅委托通辽市、扎鲁特旗两级环保主管部门对通辽蒙东固体废弃物处置有限公司接收、处置危险废物各环节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联系人:朱建清 燕小凤
电 话: 0471-4632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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