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厅《关于征询安徽省恒伟铋业有限公司跨省转移危险废物意见的函》(皖环审函〔2017〕34号)收悉。经研究并征求赤峰市环保局、林西县环保局的意见,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林西金易来砷业有限公司接收安徽省恒伟铋业有限公司产生的含砷烟尘(HW48,091-002-48)205.48吨。林西金易来砷业有限公司持有我厅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M15042401,经营类别为含砷废物HW24和有色冶炼厂含砷烟灰等HW48,经营规模为3万吨/年,具备利用处置能力。转移时限至2017年6月30日。
二、请贵厅督促危险废物产生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危险废物在转移过程中的相关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三、我厅委托赤峰市、林西县两级环保部门对林西金易来砷业有限公司接收、利用、处置危险废物各环节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联系人:朱建清 燕小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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