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环境保护厅:

贵厅《关于征询安庆市鑫祥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跨省转移危险废物意见的函》(皖环审函〔2017〕11号)收悉。经研究,并征求巴彦淖尔市环保局、乌拉特前旗环保局的意见,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巴彦淖尔市静脉产业园高新技术环保有限公司接收贵省安庆市鑫祥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转移的1000吨精(蒸)馏残渣(HW11,900-013-11)。巴彦淖尔市静脉产业园高新技术环保有限公司持有我厅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1508230059,具备处置能力。转移时限至2017年10月8日。

二、请贵厅督促危险废物产生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危险废物在转移过程中的相关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三、我厅委托巴彦淖尔市环保局、乌拉特前旗环保局对巴彦淖尔市静脉产业园高新技术环保有限公司接收、利用、处置危险废物各环节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联系人:朱建清 燕小凤

电  话: 0471-4632074    

传  真: 0471-46324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