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环境保护厅:

贵厅《关于济源柿槟实业有限公司跨省转移危险废物征求意见的函》(豫固转移函〔2017〕41号)收悉。经研究并征求巴彦淖尔市环保局、乌拉特后旗环保局的意见,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乌拉特后旗凯宇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接收贵省济源柿槟实业有限公司跨省转移的约700吨粗铅精炼过程中产生的浮渣(HW48,321-016-48)。乌拉特后旗凯宇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我厅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1508250029,具备综合利用处置能力。转移时限至2017年8月6日。

二、请贵厅督促危险废物产生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危险废物在转移过程中的相关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三、我厅委托巴彦淖尔市环保局、乌拉特后旗环保局对乌拉特后旗凯宇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接收、利用、处置危险废物各环节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联系人:朱建清 燕小凤

电  话: 0471-4632074    

传  真: 0471-46324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