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盟市环境保护局:

现将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水污染防治中央储备库项目动态调整更新和技术指导工作的通知》(环办规财函〔2017〕479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将调整更新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于2017年4月6日前报送自治区环保厅,电子版发送至技术组邮箱nmgszxgz@sina.com。

 

附件: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水污染防治中央储备库

项目动态调整更新和技术指导工作的通知》(环办规

财函〔2017〕47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