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卫生计生委、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按照自治区党委和政府的要求,自治区卫生计生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遵照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计生委 

  内蒙古自治区食药监局 

  2016年8月2日 

  内蒙古自治区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内政发〔2016]25号)精神,进一步规范食品生产企业生产行为,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依据《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内容 

  根据自治区地方食品特点,2016年、2017年自治区卫生计生委会同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修订13个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其中制定8个、修订2个、探索研究制定3个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一)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定。 

  1.2016年组织制定并发布实施的标准。2016年年底前制定并发布实施奶渣、酸奶干、炒米和民族特色奶食品卫生规范等4个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2.2017年组织制定并发布实施的标准。2016年8月,启动酸马奶、生驼乳、灭菌驼乳和分割牛羊肉生产卫生规范等4个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定工作,并进行立项。同时开展调研、采集样品、指标验证、征求意见等工作。力争在2017年10月1日前发布实施酸马奶、生驼乳、灭菌驼乳和分割牛羊肉生产卫生规范等4个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二)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修订。 

  2016年组织修订奶豆腐、奶皮子等2个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并于2016年12月31日前完成奶豆腐、奶皮子等2个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发布实施工作。 

  (三)探索研究制定的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2016年12月前,自治区卫生计生委会同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黄油、豆芽、肉制熟食等地方食品开展调研论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并形成意见向国家卫生计生委请示,待国家卫生计生委答复后,按照国家的答复意见开展下一步的工作。 

  二、工作形式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将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制修订工作将依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工作程序手册》要求的立项申请、专家论证、立项、样品采集、指标验证、调查研究、专家审查、起草标准文本、征求意见、发布实施等程序进行。 

  三、工作时间 

  1.2016年12月31日前完成奶豆腐、奶皮子、奶渣、酸奶干、炒米和民族特色奶食品卫生规范等6个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并发布实施。 

  2.2016年8月1日启动酸马奶、生驼乳、灭菌驼乳和分割牛羊肉生产卫生规范等4个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定工作,开展调研、采集样品、指标验证、征求意见等工作。2017年10月1日前完成发布实施。 

  3.2016年10月20日前,向国家卫生计生委请示黄油、豆芽、肉制熟食等可否制定食品的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待国家卫生计生委答复后,开展下一步工作。 

  四、其他要求 

  1.自治区卫生计生委会同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修订的组织实施工作。 

  2.各地食品药品监管机构负责配合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采样(买样)工作,盟市卫生计生委负责组织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样品指标验证工作。 

  3.起草单位负责组织专家论证、专家审查、调查研究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