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通知)
冀工商字〔2012〕253号
关于转发省政府食安办《关于认真组织
参加全国食品安全科普知识竞赛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现将省政府食安办《关于认真组织参加全国食品安全科普知识竞赛的通知》(冀食安办〔2012〕54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宣传、组织、发动社会公众、食品经营者和监管人员踊跃参与竞赛答题,进一步普及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食品安全工作的良好气氛。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二○一二年八月一日
主题词:转发 食品安全 知识竞赛 通知
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2年8月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