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粮食局,省粮食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省局有关直属单位:

  国家粮食局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和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部署,结合粮食行业实际,制定了《国家粮食局关于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的通知》(国粮发〔2012〕222号),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进一步推进粮食质量监测体系建设,不断提升监测能力和水平。要切实加强对粮食收储环节的监督管理,严把粮食出入库质量关,确保粮食质量安全。

 

                                    二○一三年一月十一日

国家粮食局关于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