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7年全省环境信息化暨污染源自动监控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设区市(含定州市、辛集市)环境保护局:
现将《2017年全省环境信息化暨污染源自动监控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7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