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卫生局,华北石油管理局卫生处,厅卫生监督局,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现将《2012年全省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O一二年二月十日

2012年全省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工作要点

  2012年,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工作要紧紧围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心任务,全面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大力开展修医德、强医能、铸医魂主题实践活动,以食品安全、职业病防治、饮用水卫生安全、学校卫生、打击无证行医为重点,全面履行法定职责,统筹推进各项工作,提高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工作水平。

  一、食品安全工作

  (一)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积极推动河北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中心建设,建立覆盖全省设区市、县(市、区),并逐步延伸到农村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络。按照2012年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针对河北实际,科学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加强化学污染物及有害因素、食源性致病菌和食源性疾病监测,开展食源性疾病主动监测,强化监测数据分析,提高监测结果利用率,及时发现通报食品安全隐患。巩固中德食品安全合作项目成果,进一步拓宽国际交流领域。

  (二)健全食品安全标准体系。确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立项计划,全面启动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提高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的透明度,逐步建立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体系。出台《河北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办法》,组织编写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指南,完善备案程序,规范备案工作,提升备案质量,提高备案效率。开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跟踪评价,加强食品安全标准宣传贯彻工作。

  (三)规范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贯彻落实卫生部《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工作规范》,按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要求,完善内部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机制,建立部门间工作衔接机制,组建调查员队伍,建立鉴定专家库,规范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和卫生处理程序和内容,提高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工作水平。

  二、职业病防治工作

  贯彻《职业病防治法》,推动落实河北省职业病防治规划,完善职业病防治联席会议制度,加强职业病防治体系建设,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强质量考核,不断提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水平。扩大职业病防治服务覆盖范围,年内达到每设区市至少2家职业病诊断机构和每县(区)至少1家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目标。制定《河北省职业健康检查与职业病诊断机构管理办法》,明确工作责任,严格许可准入,加强日常监管,严查违法违规行为,开展质量考核,规范技术服务,提高职业病防治机构服务水平。强化部门协调,加强督导检查,按时完成国家职业健康状况调查任务。开展职业病防治情况统计和调查分析,加强职业病报告管理,做好重点职业病哨点监测,推进基本职业卫生服务试点,开展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全面加强放射卫生监督管理,摸清医疗机构放射诊疗防护基本状况,提高放射诊疗许可证发证率,开展放射防护专项检查,强化监督管理,严查违法行为,保证医患放射诊疗安全。针对重点职业危害因素、重点行业和重点人群,大力宣传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标准,普及职业病防治知识,形成全方位、多角度的立体宣传格局,强化劳动者自我防护意识。

  三、公共卫生及医疗监督执法工作

  (一)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贯彻《全国城市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保障规划(2011-2020)》,制定河北省规划的实施方案。落实卫生部《关于加强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的指导意见》,积极推动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地方立法工作。贯彻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建立健全全省饮用水卫生监测网络,加强饮用水卫生监测。开展饮用水水质基线调查,掌握全省水质卫生状况。结合我省实际,落实《2012年国家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方案》。建立供水单位和供水设施基本情况档案,规范饮用水和涉水产品卫生许可工作,强化日常监管,开展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专项整治,加强城市市政供水的卫生监督,做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卫生学评价工作,整体推进城市和农村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建立健全饮用水污染事件信息报告和应对机制,提高突发事件处置能力。

  (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贯彻落实《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明确公共场所卫生监督范围,制定公共场所分类审查细则,规范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工作,开展专项整治,扩大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实施覆盖范围。推进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卫生监督工作,探索开展公共场所健康危害因素监测。

  (三)传染病防治监督管理。以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置、传染病防控为重点,推进全省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健全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机制,提高监督覆盖率和频次。开展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专项监督检查。制定实施《卫生用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分类审查细则》,进一步规范消毒产品审批工作,加强消毒产品日常监管。制定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管理办法和卫生规范,强化监督抽检,加强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监管工作。

  (四)学校卫生监督管理。与教育部门协调配合,重点加强学校饮用水、教学环境及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开展学校卫生监督综合评价,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卫生工作的监督指导,探索建立学校卫生监督监测数据库和信息分析平台。

  (五)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违法行为。继续深入开展打击无证行医暴风行动,认真受理群众投诉举报案件,对大案要案实行挂牌督办,及时组织查处典型案件,取缔一批、重罚一批、曝光一批、移送一批无证行医黑诊所,保持高压态势,震慑不法分子。建立与公安部门衔接配合的长效机制。

  四、卫生监督体系建设

  (一)全面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落实卫生监督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组织制定河北省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加强基层卫生监督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和执法装备。开展县级标准化卫生监督机构建设试点,积极协调推动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落实基层卫生监督机构保障条件。贯彻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协管的指导意见》,积极推进开展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推动卫生监督派出机构建设,加强城市社区和农村乡镇卫生监督协管力量配备,健全基层卫生监督网络,提高卫生监督覆盖率。

  (二)大力提高卫生监督人员队伍素质。贯彻落实《2011-2015年全国卫生监督员培训规划》,结合实施卫生监督业务培训项目,大力实施卫生监督人才培养三个一工程,全面加强卫生监督人才队伍建设。完善卫生监督人才培养体系,加快国家级卫生监督专家、各市首席卫生监督员和重点学科带头人培养步伐。探索建立等级卫生监督员管理制度。

  (三)进一步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行为。贯彻《行政强制法》,规范卫生行政强制行为。落实河北省卫生行政执法案件办理工作规范、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和行政执法文书规范,推动全面使用河北省卫生行政处罚网上管理系统,积极倡导说理性行政处罚文书。落实执法责任制,建立执法考核评议和稽查机制。进一步提高卫生行政审批效率,确保各项行政审批事项在承诺时限内完成。加强卫生监督人员资格管理,优化人员结构,提高卫生监督人员整体素质。

  (四)加强卫生监督信息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管理规定》,整合卫生行政审批、行政处罚和卫生监督统计报告系统,开发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管理、监管相对人基础信息和移动现场执法系统,建立全省统一的卫生监督信息管理平台。加强信息系统管理员队伍建设,提高系统的使用率,逐步实现卫生监督数字化。加强卫生监督统计报告管理,提高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充分利用卫生监督信息统计数据,推动各项执法工作落实,促进全面履行职责,提升卫生监督效能。

  (五)完善卫生监督考核制度。落实卫生部《卫生监督机构绩效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组织开展卫生监督机构绩效考核。建立科学的工作考核制度,全面量化考核指标,客观地评价卫生监督及相关公共卫生工作。

  五、提高相关公共卫生机构服务能力

  全面加强疾病控制、职业病防治等相关技术服务机构能力建设,逐步改善检测检验设备装备条件。提高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风险交流和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能力。增强食品中违禁药品和非食用物质、不明原因食源性疾病病因鉴定及危害评价和食品鉴别和溯源能力。提高提高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鉴定工作水平。提高放射防护检测能力。提高生活饮用水卫生检测和公共场所健康危害因素监测能力。为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六、深入开展修医德、强医能、铸医魂主题实践活动

  按照厅党组统一部署,大力开展修医德、强医能、铸医魂主题实践活动,贯穿于卫生监督工作的全过程,不断丰富和拓展修医德、强医能、铸医魂的内涵。加强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的道德修养,完善执法行为规范,树立卫生监督依法履职、执法为民的职业态度。组织开展专业知识竞赛和岗位技能大比武,提高卫生监督及相关公共卫生领域专业技能,提高卫生监督整体工作水平。开展思想大讨论,提炼卫生监督职业精神,深入推进卫生监督文化建设。创新工作举措,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质量,提速工作效率,实现卫生监督职业精神与专业技能完美结合。充分挖掘基层优秀卫生监督员,宣传一批先进典型,调动和发挥广大卫生监督工作者的积极性,引导卫生监督员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义利观和幸福观,树立和维护卫生监督的良好形象,凝炼卫生监督核心价值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