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环保局:
根据环保部全国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会议精神,省环保厅2009年计划针对涉重金属污染企业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专项行动,针对该类企业分年度进行强制性的清洁生产审核。现请各设区市报送生产过程中使用或产生重金属污染的企业5-7个(填写附表,并加盖局公章),一式两份(同时报送电子版)于2010年1月22日前报省环保厅科技处。
联 系 人:冯军会 0311-87908520(传真)
通信地址:石家庄市裕华西路106号河北省环保厅科技处(050051)
电子信箱:fengjunhui@hb12369.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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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