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通知)
冀工商字〔2011〕122号
关于转发《国家工商总局
关于印发<2011年流通环节食品
安全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省局食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现将《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印发<2011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工商食字〔2011〕72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及各级政府的安排部署,结合当地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各市请将《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情况统计表》于每月10日前报送上个自然月情况,于
联系(传真)电话:0311-88636548
二○一一年四月八日
主题词:转发 工商 食品 安全 通知
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共印6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