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和《关于印发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的通知》(国食药监安[2011]365号)的规定,经现场检查和审核,陕西必康制药有限公司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现予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自2012323日至201246日。

 

  监督电话:029-62288162;传真:029-62288161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六路56号;邮编:710065

  举报邮箱:gmpgs@sxfda.gov.cn

 

  特此公示。

 

 

药品GMP认证审查目录(第3号)

序号

受理号

企业名称

认证范围

现场检查时间

检查员

2

20110003

陕西必康制药有限公司

片剂、颗粒剂(含中药前处理及提取)

2012110-12

王力、苗梅莉、胡艳娥、孟贵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