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省直管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和总局关于开展“吹哨人制度”的相关要求,进一步落实《陕西省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号召和动员全省乳制品和白酒生产企业员工自觉遵守食品安全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加强企业自律,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及时发现查处行业内部存在的潜规则及违法违规行为,决定在全省开展鼓励乳制品和白酒生产企业员工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活动即建立“吹哨人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吹哨人制度”及适用范围
“吹哨人制度”是指作为企业内部知情人能够尽早发现问题,吹响哨声,推动问题整改,从而大幅降低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对违规违法企业则起到堡垒从内部攻破的作用。
“吹哨人制度”最早源于英国,警察发现有案件发生时,吹响哨子以引起其他警察或路人注意,他们是最早的“吹哨人”。后来,“吹哨人”延伸为及时发现并报告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的告密者。欧美很多国家都立法建有“吹哨人制度”,即靠内部员工在第一时间、第一地点察觉问题,吹响哨声,制止问题。美国在19世纪末期也面临着食品安全的问题,而“吹哨法案”则起到了保护告密者、鼓励公民参与的积极作用。
在食品生产经营环节建立“吹哨人制度”,及时发现隐藏的问题,吹响哨声,监管部门能及时组织查处并督促企业整改,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吹哨人制度”首先在全省乳制品和白酒这两个高风险品种行业实施。
二、“吹哨人制度”的内容
“吹哨人制度”包括《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告全省乳制品生产企业员工书》、《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告全省白酒生产企业员工书》,以上规定由省局制定并统一印制。发动、鼓励所有食品生产企业员工参与到食品安全监督活动中来,及时发现食品生产企业的违法行为,勇当“吹哨人”,举报食品生产企业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滥用添加剂、使用过期伪劣食品原料、改变生产标准工艺等不法生产行为。企业员工举报属实,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将给予奖励,并且对举报人身份保密。
三、“吹哨人制度”的相关要求
各设区市局要高度重视“吹哨人制度”的落实,认真组织学习,周密安排部署,制定工作计划,落实责任单位,做好活动的各项工作。要结合发放宣传材料,采取现场会、培训会等各种形式,对企业经营者和员工开展食品安全相关知识培训,提高其自觉守法的意识和能力。对企业员工举报的行业内部潜规则及违法违规行为要逐一核实并依法严厉查处,兑现奖励、及时上报,并为举报员工保密。
各设区市局要将“吹哨人制度”落实情况及时上报,省局也将对各设区市局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附件:1.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告全省乳制品生产企业员工书.doc
2.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告全省白酒生产企业员工书.doc
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