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省直管县食品安全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

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行动自9月份开展以来,各级严格按照三个100%的要求,打击了一批违法违规行为,查办了一批食品违法案件,曝光了一批典型案例,有效规范了农村食品市场秩序。但对“四小”的监管和规范还存在着进展不平衡,检查不彻底,整治有盲区的现象。各级食安办、食药部门一定要认识到“四打击四规范”的治本之策是将“四小”纳入监管轨道,坚决落实省局《关于做好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行动与食品安全风险大排查有效结合的通知》(省局办发[2014]144号),规范提升“四小”,真正提升食品安全水平

一、运用整治成果,提升“四小”监管水平

按照省局“提升要及时,规范要到位,淘汰要坚决”的要求,各级要进一步摸清农村食品市场“四小”底数,完善“四小”的纸质和电子监管档案,进一步研究长效监管机制,完善监管制度和措施。真正提升一批。对有许可条件的,一定要及时进行审核,核发生产、流通、餐饮许可证。真正规范一批。对达不到许可条件,但能守法生产经营,经整改规范后达到备案、登记条件的,要及时审核,核发登记、备案证书;真正淘汰一批。达不到食品安全基本标准,不具备许可、登记、备案条件的,要坚决取缔,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同时,各级要本着依法、及时、从严、从重的原则,加大对整治中发现的食品违法案件查办力度,对大要案件要挂牌督办、限期办结。要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对涉嫌食品犯罪的线索,要依法及时移交,协调公安机关迅速组织力量调查处理。

二、深化整治成果,实现农村食品市场日常监管规范化

各市食品安全办要将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行动引向深入,向规范化日常监管过渡。一是推行“告知性监管”。将食品相关法律法规服务告知食品生产经营者,让其真正懂得什么是违规、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自觉履行主体责任。二是推行“透明化监管”。将政府食品监管的方式、程序、内容和食品生产经营的规定、要求、标准等,采取多种形式让生产经营者清晰了解、掌握,增加其认真遵守的自觉性。三是推行“痕迹化监管”。监管部门所有的监管活动都要留下监管痕迹,记入纸质档案备查。四是推行“信息化监管”。要认真维护食品监管信息系统平台,实时更新数据,对区域性农村食品安全问题进行分析研判,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不断完善食品监管制度和措施。

三、对规范提升“四小”情况进行总结

在总结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工作基础上,形成规范提升“四小”总结报告,于20141218日前上报省食品安全办。总结报告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开展规范提升“四小”工作基本情况;二是“四小”监管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建议;三农村食品市规范提升“四小”基本情况统计表(详见附表)

 

附表:农村食品市规范提升“四小”基本情况统计表
 

联系人:王亚卫          联系电话:029-62288235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陕西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4 年12 月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