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省直管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局机关各有关处室、直属单位:
现将《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监督大型食品生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1.各设区市局要认真贯彻执行《指导意见》,落实安全监管责任,督促大型企业严格落实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首负责任,加强食品安全风险过程管控,加大风险隐患排查力度,提升大型企业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水平和处置能力。
2.监督大型企业全面落实食品安全问题主动报告制度,督促企业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和召回制度,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防止问题食品再次流入市场,侵害消费者权益。
3.督促各县区局按照《指导意见》提出的10项要求,逐项进行对照检查,详细制定落实方案,明确工作时限,确保各项要求尽快落到实处。
附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监督大型食品生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doc
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