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公安部和卫生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国食药监办〔2012〕260号)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规范中药生产经营秩序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的通知》(国食药监安〔2012〕187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关于印发陕西省药品类易制毒类化学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陕食药监办发〔2012〕241号)的要求,结合当前药品流通领域监管工作任务,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对经营环节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等易制毒类药品进行全面排查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局关于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和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管控的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要求,加强中药饮片麻黄和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监管,杜绝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流入非法渠道。药品批发环节重点排查购销渠道和证照票据管理情况,发现销售渠道和销售数量异常的,要追根溯源,查明原因。对出租证照票据和明知渠道不清或手续不全仍然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并导致流入非法渠道的,一律依法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零售环节重点排查零售药店药品分类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和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限量销售情况,从严控制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单次销售数量,严格按照要求除处方药按处方剂量销售外一次销售不得超过2个最小包装进行销售。应当查验购买者的身份证,并对其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予以登记。严禁零售药店开架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发现超过正常医疗需求,大量、多次购买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应当立即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对违规经营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依法进行查处,情节严重的,一律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
二、对流通领域中药材、中药饮片进行专项检查
按照省局《关于规范中药生产经营秩序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的通知》(陕食药监安发[2012]227号)文件要求,开展对涉及中药材、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