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区市食品督管理局(委):

贯彻实国家食品管局、公安部和生部合下的《于加强含麻黄碱类复方制管理有事宜的通知》(药监办2012260)和家食品管局《范中产经营秩序严厉查处违违规的通知》(药监安〔2012187)等文件精神,按照《于印发陕西省易制毒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药监办发2012241)的要求,品流通管工作任,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对经营环节含麻黄碱类复方制等易制毒类药行全面排

认真贯彻实国家局易制毒化品管理和含麻黄碱类复方制管控的法律、法以及相政策要求,加强中药饮片麻和含麻黄碱类复方制管,杜含麻黄碱类复方制流入非法渠道。品批发环节重点排查购销渠道和照票据管理情发现销售渠道和常的,要追根溯源,明原因。出租照票据和明知渠道不或手不全仍然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并导致流入非法渠道的,一律依法吊经营许》,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追究刑事任。零售环节重点排零售品分管理制度行情和含麻黄碱类复方制限量售情从严控制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单量,格按照要求除售外一次售不得超2最小包装售。应当查验购买者的身份证并对其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予以登禁零售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发现正常医疗需求,大量、多次购买含麻黄碱类复方制的,应当立即向地食品管部和公安机关报告。对违规经营含麻黄碱类复方制的,依法查处,情节严重的,一律吊经营许》。

二、流通域中材、中药饮专项检查

按照省局《范中产经营秩序严厉查处违违规的通知》(药监[2012]227)文件要求,涉及中材、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