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环管验〔2016〕77号
  

东风汽车有限公司东风日产乘用车公司:
   你公司《关于东风汽车有限公司96万台乘用车发动机扩建项目申请环保验收的请示》(东风有乘司文〔2016〕23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东风汽车有限公司96万台乘用车发动机扩建项目位于广州市花都区风神大道8号东风日产发动机工厂内,主要建设内容为在原有厂区内新增模具修理车间、新增变速箱车间、扩建原有机加工车间,主要进行缸体铸造,缸体、缸盖、曲轴、凸轮轴、连杆的机加工,发动机装配等,发动机年生产能力由原有的48万台增加至96万台,同时新增变速箱年产能25万台,取消厂区内原有缸盖铸造工段。我局于2013年11月8日以穗环管影〔2013〕68号文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了批复。
   项目落实的环境保护措施包括:厂区内原有低压铸造工艺已全部搬迁至赤坭基地,现厂区内不再进行低压铸造;新增规模2立方米/小时切削液废水预处理设施,其余依托原有设施,污、废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于铸造车间缸体铸造冷却水、试漏清洗工艺以及冲厕、绿化及景观用水等;铝熔化炉、热处理炉废气分别经20米、15米高排气筒排放;高压铸造工段产生烟尘经系统自带集尘装置(过滤棉)过滤处理;抛丸机废气采用自带滤芯式除尘器处理,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燃气锅炉燃烧废气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RX气体发生器产生的废气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新增发动机性能检测产生的废气,经弱碱液喷淋后排放,排放高度20米;发电机燃烧尾气经水喷淋处理后排放;污水处理站臭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铸造设备、机加工设备等设施已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冷却塔选用低噪音型,发动机试验间已安装门窗进行隔声;污水处理站含油污泥、各类废油、试漏油漆包装罐、化学品包装等危险废物委托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铝渣、铁屑等一般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已编制《东风汽车有限公司东风日产发动机分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花都区环保局备案;铸造车间300米范围内无居民住宅区、医院、学校等环境敏感点。污染物排放达到相关标准及环评批复要求((穗)环监检字2016第YS51846041301a号)。
   经审查,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文件及其批复要求,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二、在项目运行过程中加强环境保护管理,严格执行各类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定期对防治污染设施进行检查、维护、更新,确保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做好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的记录,并继续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提出的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计划。
   三、加强环境风险管理,不断完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落实各项应急措施,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有效防范环境风险。
   

 

广州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9月30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局执法监察支队,花都区环境保护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