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环函〔2017〕945号

 
广州绿由工业弃置废物回收处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申请换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申报资料收悉。经审查,我局初审意见如下:
   一、你公司提交的《危险废物处理许可证申请报告》换证初审申报资料基本属实。环保相关手续齐全,生产现场环境管理情况良好,污染治理设施和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设施正常运行。设立了安全处置规章制度、事故应急预案和转移联单运行制度。危险废物处理合同、转移联单等有关资料齐备完整,危险废物进出台账记录清晰。按要求执行了固废申报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并定期报送经营情况。近一年内未发现存在环境违法行为。
   二、《广州市环境技术中心关于对广州绿由工业弃置废物回收处理有限公司申请办理危险废物处理许可证环境管理综合能力技术评估意见的函》(穗环技函〔2017〕38号)认为你公司危险废物储存场所、生产工艺及设备处理能力符合申报要求。广州市南沙区环保局《关于广州绿由工业弃置废物回收处理有限公司废电子线路板处理项目技改扩建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穗南区环管影〔2016〕98号)同意你公司废电子线路板处理项目技改扩建项目的建设。据此,我局原则同意你单位按《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39号)变更经营危险废物类别和收集、贮存、利用废弃的印刷电路板7200吨/年(HW49)的扩建项目向广东省环境保护厅申请换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三、你公司在继续经营过程中,应进一步完善厂内VOCs收集治理措施,尽快完成包装物破碎车间的无组织废气收集治理设施的改造工作。
   四、你公司应加强环境污染防治管理工作,落实有关环保管理制度、污染应急预案和排污情况季度监测制度,确保不可利用废物最终安全处置、各项污染物排放情况稳定达标。

 
 

广州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5月14日


   (联系人:杨如柱,电话:83203173,传真:83203177)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局支队、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南沙区环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