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工作全面实施,财政部、自治区财政厅从2010年起设立了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支持各地重金属污染防治。为使公众了解项目建设情况,我厅定期公布项目进展情况。截至2016年第二季度末,我区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进展情况如下:

  一、项目进展总体情况

  2016年第二季度末,我区共下达中央及自治区本级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93390万元,支持113个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项目的实施。已完成建设的项目有71个,正在开展建设的项目有42个。其中,建设进度已超过60%的项目有3个,已完成前期设计等工作正在施工建设的项目有20个,仍在开展前期工作的项目12个,因市场、政策性等原因导致企业停产而无实质进展的项目7个。详细情况见附表(已获验收批复项目的不再公布示)。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项目因企业停产,项目进展缓慢。部分项目业主由于自身行业不景气、经营不善、企业资金链断裂,导致项目实施中断,难以按要求完成项目建设,如广西金山铟锗冶化有限公司锌冶炼净化渣中镉、砷治理回收项目和氧化锌法滤泡脱硫除烟气中低浓度二氧化硫、南丹县五一矿大福楼工区废水治理尾矿干堆、广西环江茂晨矿冶有限责任公司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项目、广西环江金泰都川冶炼厂环保治理工程项目等多家企业、南丹县新兴矿业有限公司雨污分流及选矿废水处理升级改造项目等。

  (二)部分项目进展过慢。如南丹大厂铜坑河道重金属污染治理与环境修复三期工程、柳州汽车城电镀工业园工业重金属废水集中处理、南宁市原安吉冶炼厂历史遗留废渣安全处置等项目,资金已下达超过2年,仍未完成项目施工建设,其中南宁市原安吉冶炼厂历史遗留废渣安全处置项目仍未完成前期设计等工作。业主重视程度不高,对前期工作落实不重视,不及时,资金到位以后不积极主动督办各项前期工作。

  各相关市环境保护局应继续加强对项目实施进展的督促,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遇到的问题,力争按时完成,充分发挥国家和自治区专项资金的效率。

  附表:广西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截至2016年第二季度进展情况汇总表

附件:

附表:广西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截至2016年第二季度进展情况-(季度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