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泰星电子焊接材料有限公司电子焊接材料工程配套8000/ta精锡项目已依法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监测工作。根据原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行公示的通知》(环办〔2003〕26号)要求,现将该项目环境保护具体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我厅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验收的依据之一。
一、 公示时间: 2013年10月18日至24日
二、 公示期间联系电话: 0771-5301565
三、 电子信箱: gxhbjjdc@163.com.cn
四、 通讯地址:广西南宁市佛子岭路16号广西环保厅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处,邮编:530028
五、 联系人:黄雪约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2013年10月17日
广西泰星电子焊接材料有限公司电子焊接材料工程配套8000/ta精锡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简介
一、工程基本情况
生产规模:生产规模为年产锡锭8000吨。
建设单位:广西泰星电子焊接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位于河池市南丹县车河镇车河村新铺屯(河池市津泰资源再生有限公司预留厂区内)。
工程投资:项目总投资14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94.4万元。
环评编制单位:自治区环科院
验收监测单位: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一)废气治理:
废气主要为回转窑、反射炉、烟化炉、精炼炉产生的烟气。
验收监测结果表明,回转窑、反射炉、烟化炉、精炼炉除尘器出口烟尘、二氧化硫、铅浓度和烟气黑度均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汞及其化合物、铅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
(二)废水治理:
项目排水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
废水主要为回转窑及烟化炉等冷却水及冲渣废水、脱硫废水、厂区初期雨水、生活污水。所有的生产废水均不外排。
回转窑窑体、烟化炉冷却水经冷却系统冷却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烟化炉冲渣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烟气脱硫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初期雨水、生活污水进入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后送津泰回转窑及烟化炉冲渣补充水等,不外排。
验收监测表明,冲渣水池、初期雨水沉淀池、冷却水循环水池、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废水监测指标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要求。
(三)噪声治理
验收监测表明,厂界噪声除了夜间超标外(最大超标0.9分贝),昼间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处置
回转窑含砷烟尘返回回转窑焙烧,富集到高砷烟尘级别后暂存于高砷烟尘仓内(验收调查期间未产生高砷烟尘),拟送有资质单位处置;烟化炉、反射炉烟尘返回回转窑焙烧;烟化炉水淬渣作水泥企业生产原料;精炼炉产生的炭渣、铜渣、铝渣返回反射炉熔炼;煤气炉产生的煤渣外销或用于填路;脱硫渣送津泰公司作硫酸锌生产原料。
监测结果表明,烟化炉炉渣浸出液铜、锌、铅、镉、镍、铬、汞、砷浓度低于《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GB5085.3-2007)标准限值。烟化炉炉渣不属于危险废物。
(五)其它
1. 公司环境管理制度较完善,制定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项目试运行以来未曾发生重大环境风险事故。
2. 验收调查采取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进行了公众意见调查,共发放问卷调查表100份,实际收回100份,100%受调查人员对该公司的污染治理表示满意或基本满意。
3、2012年3月30日,项目周边1公里内丰塘屯、新步屯、瓦厂屯、义山屯共125户503人完成了过渡期搬迁工作,安置点在南丹县城区的月亮坡安置小区。
(六)总量控制
根据验收监测数据计算,项目主要污染物年排放总量分别为二氧化硫20.9吨、氮氧化物7.2吨、砷0.171千克、铅0.174千克,主要污染物年排放总量符合南丹县环保局下达的总量控制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