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来宾法资发电有限公司2×360 MW机组烟气脱硫及烟囱改造工程项目已依法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监测工作。根据《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行公示的通知》(原国家环保总局环办〔2003〕26号)要求,现将该项目环境保护具体情况进行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一、 公示时间: 2010年10月8日至2010年10月12日
  二、 公示期间联系电话: 0771-5313697、5301565
  三、 电子信箱: gxhbjjdc@yahoo.com.cn
  四、 通讯地址:广西南宁市教育路5号  自治区环保厅监督管理处,邮编:530022
  五、 联系人:陈祖芬

广西来宾法资发电有限公司2×360兆瓦机组烟气脱硫及烟囱改造工程公示简介

   一、工程基本情况
  工程主要内容:对广西来宾法资发电有限公司原2台360兆瓦发电机组锅炉烟气增建2套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系统,新建一座120米烟囱。
  建设单位:广西方元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来宾电厂。
  建设地点:广西来宾法资发电有限公司主厂房后原预留地。
  工程投资:总投资11360万元,均属环保投资。
  项目年生产小时数5500小时。
  环评编制单位:广西泰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湖南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该项目按批复要求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原2台锅炉烟气经过原静电除尘器净化,再经新增的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系统脱硫后通过新建120米烟囱排放,脱硫系统采用“2炉2塔”方案建设,脱硫废水循环利用,当脱硫废水不能满足回用要求时,采用混凝处理后用于干灰调湿,不外排;设备冷却用水经冷却塔降温后循环使用,除雾器、管道冲洗污水作为脱硫系统补充用水;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风机等安装消音器、隔声罩,并设置隔音操作间;年产生脱硫石膏约25万吨,全部外售综合利用,厂内建设了脱硫石膏暂存库;项目两台脱硫塔出口均安装烟气主要污染物在线监测设施,并与环保部门联网。
  
  三、验收监测结果
  两台机组烟尘、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均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03)第1时段2010年起执行的标准限值,脱硫系统脱硫效率为95.4%~97.5%。厂界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
    该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低于来宾市环保局下达的总量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