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市环保局:
为落实环境保护部对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相关工作的要求,确保2010年上半年完成我区重点污染源现场端自动监控设施的竣工环保验收,提高重点污染源现场端自动监控设施的正常运行率,保障自动监测数据的准确、有效,并为环境管理服务,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统筹协调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从2010年开始,环保部把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工作情况列入对各级环保部门的绩效考核内容,同时事关我区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是否顺利完成。因此,各市须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把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作为环保局的重点工作之一,实行环保局主要领导负责制,分管领导具体抓,要注重建立完善相关制度,明确环境监察、环境监测、污染控制、总量减排、规划财务、信息、监督管理等相关部门在自动监控设施建设、竣工环保验收、数据有效性审核、数据应用各方面的职责,形成合力,联动开展工作,避免依靠单一部门,防止出现部门间不配合、工作上相互推诿等情况。
二、完成所有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竣工环保验收
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建设是“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三大体系建设”考核指标,各市必须在2010年5月1日前完成全部重点污染源(名单详见附件1,以下称《名单》)现场端自动监控设施的竣工环保验收工作,要加大对于糖厂、淀粉厂等季节性生产企业的验收工作力度,确保在2010年3月31前完成验收工作。为加快工作速度,《名单》中除了装机容量30万千瓦以上火电厂的排放口烟气自动监控设施由自治区环保部门组织验收外,其他所有现场端自动监控设施均由所在地的地级市环保部门负责组织验收并出具验收意见。对于不能按要求完成验收任务,影响我区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的城市,我厅将采取限批等措施。
三、加强对现场端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的监督管理
各市立即组织对辖区内各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运行情况进行巡检,重点发现并解决未与环保部门监控中心正常联网实时上报数据、设施发生故障不及时修复、不按《广西重点水污染源现场端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管理规定(暂行)》和《广西重点烟气污染源现场端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管理规定(暂行)》的要求组织日常运行维护等问题。对于不正常使用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系统,或者未经环境保护部门批准,擅自拆除、闲置、破坏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系统的行为,依据《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28号)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各市结合《国家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办法》和《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监督考核规程》的有关规定形成对污染源现场端自动监控设施的检查考核制度,在2010年2月15日前报自治区环保厅备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四、实现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在环境监管工作中的应用
各市在实施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定期形成辖区内重点污染源的自动监控数据的分析报告(单个污染源分析报告或同类型污染源的汇总、对比分析报告),对重点污染源的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进行统计,对超标排放情况进行统计及分析说明。形成的分析报告须在本级的污染减排、总量核查、超标排污行为查处及排污收费等环境监管工作中加以应用。各市每季度形成一期数据应用工作总结报自治区环保厅。
五、确保各级监控中心稳定运行
各市要加强污染源自动监控中心的运行维护管理,确保与环保部、自治区监控中心联网,保证重点污染源的自动监控历史数据交换稳定率达到75%以上。
附件:广西实施自动监控的重点污染源名单
二○一○年一月二十一日
附件
广西实施自动监控的重点污染源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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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广西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伶俐糖厂 |
原计划内 |
南宁市环保局 |
C |
1 |
1 |
是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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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南宁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
原计划内 |
南宁市环保局 |
C |
1 |
1 |
是 |
是,气未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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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广西农垦糖业集团金光制糖有限公司 |
原计划内 |
南宁市环保局 |
A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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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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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广西国发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原广西杨森酒精有限公司) |
原计划内 |
南宁市环保局 |
A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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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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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广西冠桂糖业有限公司大塘分公司 |
原计划内 |
南宁市环保局 |
A |
1 |
|
是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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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南宁市武鸣高源淀粉厂 |
原计划内 |